教師教學基本規范
發布人:admin 發布日期:2018-03-14
一、教學計劃的制訂
1、教師須在開學前一周內制訂出學期教學計劃,報教務處。
2、教學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:
(1)所教班現狀分析
(2)所教學科的學期目標
(3)知識點、能力點、學習習慣的內容概要
(4)教學進度
(5)測驗安排
(6)課外輔導與活動
(7)研究重點
(8)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主要措施
二、備課的規范
1、備課內容為教學目標、教材分析、習題設計、教法、學法指導和教學過程等。
2、教師必須提前一周撰寫備課筆記。
3、教師應參加集體備課活動。
4、所有教師應寫詳細的教案,學校特殊規定的教師(教齡較長、教學經驗豐富、教學成績一直優秀)可以寫簡案。
三、授課的規范
1、各科教師要在上課予鈴響后走出辦公室,在教室門口等等,等待學生進入教室坐好后,上課鈴響后再進入教室講課。
2、各科教師要準時上下課,不拖堂、不誤課,上課期間不得接待家長,不得接打電話,不得隨意離開課堂。
3、各科教師上課要站立講課。學生寫作業時,教師要行間巡視,輔導學生,并多做當面指導。
4、各科教師要緊緊圍繞教學目標,合理安排教學結構,突出重點,突破難點,體現訓練點。
5、要充分利用電教等多種媒體的教學手段,講練結合。以訓練為主線,教給學生學習方法,逐步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。
6、課堂上鼓勵學生大膽爭論,調動學生的主動性,激發學生的興趣,體現學生為主體,教師為主導,讓學生充分利用一切感官,動手、動口、動腦。為學生創造生動活潑、輕松的課堂氣氛。
7、各科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有效時間,提高45分鐘的利用率。挖掘教材的德育因素,潛移默化地給學生以教育。
8、各科教師要嚴格按照課表上課,因臨時有事需要調課,必須經過教務處批準,事后要補課。
9、板書要精心設計,要概括精煉,條理清楚,書寫工整,不寫錯別字,不寫不規范的簡化字和不利于培養學生良好書寫習慣的草體字,一律用楷書。
10、言語講授的規范:
(1)把握講授的時機。
(2)講授內容應正確。
(3)講授應清晰并富有感染力。
(4)講授內容同學生已有的認知結構相適應。
(5)教態自然。
(6)授課必須使用普通話。
11、板書應體現概括性、合理性、啟發性、示范性均較強的特點。
12、提問的規范:
(1)提問應圍繞教學內容。
(2)提問應對學生學習新知識或問題的興趣有所啟發。
(3)提問應明確。
(4)提問應激發學生回答問題的興趣與熱情。
四、作業
1、作業布置的規范:
(1)作業習題應精選。教師事先應親自做過,使之后有針對性。
(2)作業量應適當。每天作業量,不超過1、5小時。提倡當堂作業當堂完成。
2、作業的收交:
(1)學生應在布置作業的第二天課前交清作業。
(2)教師應檢查完成作業情況,督促學生完成作業,對拖拉作業、不做作業、抄襲作業的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。
3、作業的批改:
(1)教師應親自批改學生作業。
(2)對教師認為有必要面批的學生實施面批。
(3)教師應認真批改作業,保持較高的批改正確率,對錯誤的批改予以糾正。
(4)教師應根據作業質量對部分學生的作業寫上表揚、鼓勵、指導性評語。
(5)批改作業應及時,教師批改作業完畢應在下節課前,作文可放寬至一周內完成。
(6)教師應對作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概括、講評。
(7)教師應重視學生對作業的差錯的訂正,培養學生及時糾正錯誤的學習習慣。
五、課外輔導的規范
1、各任課教師應對學優生和學困生有計劃地實施課外輔導。
2、對作業、測驗、考試中發現的問題,教師應組織部分或個別學生予以指導、補缺。
3、學生主動尋求幫助,教師應熱情指導,不應拒絕。
4、對通過正常手續受到停課處理的學生,所損失的課,應由該課教師實施輔導。
5、對因病假,事假、事假而在一段時間內缺課的學生,教師應集中精力予以輔導。
六、測驗和考試規范
1、隨機進行的小測驗可在課內抽五分鐘時間進行,以檢查教學的即時效果。
2、單元測驗,一般在每個教學階段結束后進行。
3、考試分為階段、期中和期末三次進行,由教務科統一安排。另外,教師應承擔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安排的統一考試的監考及考務等任務。
4、教師應按教務科、教研組安排,完成試卷命題、批改、統分、質量分析、講評試卷等任務。
5、教師應按教務科安排完成監考任務,并認真履行監考職責。